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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稿 | 浙江省第二十一届摄影艺术展览征稿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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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jpg第二十届省展作品(截帧) ©傅为新

浙江省摄影艺术展览是浙江省摄影家协会举办的历史最悠久、影响最广泛、规模最大的全省性摄影展览,迄今已经成功举办了二十届,推出了一大批精品力作,发掘了一大批摄影人才,全面展现了浙江当代摄影事业的整体面貌和发展成就。

浙江省第二十一届摄影艺术展览(以下简称“省展”)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省委十五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二为”方向、“双百”方针和“两创”原则,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倡导广大摄影人坚持与时代同步伐,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以精品奉献人民,坚持以明德引领风尚,以更多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优秀作品生动呈现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丰硕成果。

本届展览从即日起面向全省征稿,热忱欢迎广大摄影家、摄影爱好者积极参与、踊跃投稿。

征集时间

发布日起至2026年6月15日止

(以收到作品时间为准)

征集内容

展览征集内容设置四大类别:纪录类(含长期关注单元)、艺术类、商业类、短视频类。

(一)纪录类(含长期关注单元)

1.作品须以客观的方式对现实世界进行视觉记录、呈现和传播,强调影像的真实性、社会性和重要性。

2.组照、单幅均可,组照作品每件限4—12幅。单幅作品须在2024年1月1日后创作,组照作品须至少有一幅在2024年1月1日之后创作。

3.须由作者提供真实、准确和简明的图片说明,包含时间、地点、人物及作品描述、创作背景等。组照除总说明外,还须提供每幅作品的分说明。

4.特别设置:长期关注单元。展示摄影师长期对某一内容的系统性拍摄。作品数量限20—30幅。至少有一幅在2024年1月1日之后创作,拍摄时间应至少跨越3个不同的年份。

5.对纪录类作品的后期处理不得损害作品的真实性,须符合以下规定:

(1)不允许对原始图像做影响照片真实性的调整和润饰。

(2)不允许对画面构成元素进行添加、移动、去除(图像传感器及镜头污点除外)。

(3)允许裁切、旋转画面,但不允许对画面进行翻转和破坏画面原始比例的拉伸、压缩。

(4)允许对影调进行适度调整,但不允许破坏原始影像的基调与氛围,不允许通过影调调整隐藏画面元素。

(5)允许将彩色照片整体转化成黑白或单色,不允许做局部黑白或单色调整。

(6)不接受二次或多次曝光拍摄的作品,不接受自动生成或者用软件拼接而成的全景图。

(7)数字影像须保留原始影像文件(未经任何修图软件处理,含有拍摄机型、拍摄时间、拍摄参数等完整的原始数据)。如使用胶片拍摄的,应准备用数码相机翻拍的完整胶片(带有齿孔、编号或生产商标识片基)的RAW格式文件,以作为判断该影像真实性的重要依据。

(二)艺术类

1.作品以着重表达拍摄者主观感受、观点、意趣为主要目的。

2.组照、单幅均可,组照作品每件限4—10幅。单幅作品须在2024年1月1日后创作,组照作品须至少有一幅在2024年1月1日之后创作。

(三)商业类

1.作品以推广商业产品、商业理念或消费方式为目的。

2.组照、单幅均可,组照作品每件限4—10幅。单幅作品须在2024年1月1日后创作,组照作品须至少有一幅在2024年1月1日之后创作。

(四)短视频类

1.短视频类作品包括视频短片和交互式融媒体产品,作品中须有照片或视频,可以(但不限于)与声音、文字、动画、图示、插图等融合。

2.作品须在2024年1月1日后创作。作品当中应有投稿者本人拍摄的视觉元素。提倡独立完成,如为集体创作,须注明主创者的姓名和分工(不超过4人)。

荣誉设置

展览拟入选作品200件,其中金质典藏作品14件,银质珍藏作品20件,铜质收藏作品26件,优秀作品140件。举办方有权根据来稿实际情况,对各类入选作品数量进行适当调整。因违规等原因被取消入选资格后空缺的名额,不再增补。举办单位将为入选作品作者颁发荣誉证书,赠送展览作品集。

金质典藏、银质珍藏和铜质收藏作品具体安排如下:

1.纪录类(含长期关注单元):金质典藏作品6件,银质珍藏作品8件,铜质收藏作品10件。

2.艺术类:金质典藏作品4件,银质珍藏作品6件,铜质收藏作品8件。

3.商业类:金质典藏作品2件,银质珍藏作品3件,铜质收藏作品4件。

4.短视频类:金质典藏作品2件,银质珍藏作品3件,铜质收藏作品4件。

征稿规则

1.浙江籍或长期在浙江工作、学习、生活的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鼓励新人新作,倡导摄影创作关注本土、专注当下,鼓励探索创新、展现个性。

2.投稿作品题材、体裁和风格不限,黑白、彩色不限,拍摄器材不限,单幅、组照不限,允许两张照片并置作为单幅或组照中的一幅投稿。

3.同一投稿人可选投多种类别,但同一件作品不得重复投送不同类别,每位投稿人投稿总数不得超过8件(组照按照1件计算)。

4.除纪录类作品外,对拍摄和后期处理方法不作限制,可以使用人工智能生成图像(视频)和他人素材,但作品主体必须为投稿者本人创作。使用人工智能生成图像(视频)、音乐、他人视觉素材等需注明,并确保拥有合法使用权。

5.投稿者应实名投稿,谢绝署网名、艺名等。除短视频类作品外,每件作品只能一人署名,谢绝共同创作。

6.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主要组成部分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凡因稿件或投稿行为所产生的责任均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7.展览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支付稿酬,不退稿。投稿作品在邮寄、发送过程中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的,相关损失及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纸质作品一般不予退回,主办方保留处理作品的权力。

8.展览实行评选结果公示制度,评选出的拟入选作品将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公布入展作品名单。

9.展览入选作品著作权归作者所有。举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汇编、出版、网络传播等方式使用入选作品,不单独支付稿酬。

10.凡在历届全国摄影艺术展览、中国国际摄影艺术展览、TOP20中国当代摄影新锐展、全国青年摄影大展、“徐肖冰杯”中国纪实摄影展和历届省展、浙江纪实摄影大展中入选、获奖的摄影作品均谢绝参加。

11.对于违反法律法规、弄虚作假和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入选资格。

12.凡投稿者,即视为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举办单位所有。

评选须知

组委会将邀请专家组成评委会,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所有作品进行评选。本届省展评选分为电子作品初评和纸质作品终评两个阶段。入围终评的投稿者在接到通知后,应按如下要求提供作品。凡因个人原因未能接收、查阅相关通知,以及不能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供作品的,一律视为自愿放弃终评资格:

1.纸质作品(与所投电子作品一致),长边不超过30厘米(含白边)。所有作品不得装裱,在背面粘贴系统下载的作品信息表,组照须在背面用胶带按顺序粘连。

邮寄:杭州市拱墅区建德路9号省摄协 0571—87020617/87039017 李夏姗(备注:姓名+电话+作品标题+第二十一届省展终评作品)。

2.适用于展览和出版的高精度电子文件。纪录类作品投稿者还须提供用于鉴定的原始影像文件或底片翻拍文件。

邮箱:zjsx@vip.163.com;邮件名和附件作品文件均备注:姓名+电话+作品标题+第二十一届省展终评作品。

投稿须知

1.投稿方式

投稿系统一人只能有一个账号,实名制。电脑端和手机端数据互通,选择其中一种方式注册、投稿即可,优先级为电脑端。

电脑端:https://www.zjwenyi.cn/web/activities/detail?deptId=31&id=28

手机端:微信搜索“浙里有艺事”小程序进入【浙·来稿】页面

2. 作品要求

图片:JPG格式,长边不小于3000像素,单张图片大小限2—10M以内,不得有任何显示作者姓名、机构等信息的标记。

短视频:时长不得超过8分钟(含片头、片尾字幕),分辨率不低于1080P,MP4格式,大小限1024M以内,画幅比例不限。

3. 联系方式

展览咨询:0571—87020617 李老师

                  0571—87039017 沈老师

系统咨询:17815607476 袁老师

                  13600542968 谢老师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7:30)

来源:浙江省摄影家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