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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稿 | 第五届浙江摄影金像奖申报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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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摄影金像奖(以下简称“金像奖”)是由浙江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以下简称“省文联”)和浙江省摄影家协会(以下简称“省摄协”)主办的全省性摄影领域最高奖。

为表彰和奖励在繁荣发展浙江摄影事业中取得突出业绩或重大成就的德艺双馨摄影家,推动浙江摄影事业高质量发展,第五届浙江摄影金像奖即日起启动申报推荐工作。

01

组织机构

(一)省文联、省摄协设立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负责组织和领导评奖工作。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摄协秘书处,负责处理有关日常事务。

(二)组委会组建评奖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评委会成员自评委库中抽选产生,负责具体实施评奖工作。

(三)省文联创研处、机关纪委和艺术家代表等组成监审委员会(以下简称“监委会”),负责监督评奖工作全过程。

02

参评条件

(一)认真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努力践行“爱国、为民、崇德、尚艺”的文艺界核心价值观;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形象,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德艺双馨;

(二)在我省摄影创作领域取得显著成绩,在全省甚至全国摄影界较有影响;

(三)浙江籍或长期在浙江生活、工作;原则上须为省摄协会员。

03

奖项设置

本届金像奖设纪实摄影类、艺术摄影类、商业摄影类三个子项,评选名额不超过10名。特设浙江摄影金像奖终身成就奖(非常设性荣誉奖),评选名额不超过2名,授予对浙江摄影发展作出过重大贡献的德艺双馨老摄影家。每位参评者只允许申报一个类别。在实际评奖过程中,坚持好中选优原则,奖项可以空缺或减少。

04

奖项说明

1. 纪实摄影类

参评者应提供摄影作品50幅,单幅、组照均可,其中至少包含一组专题作品(20—30幅)。作品应真实反映客观现实;除对原始影像画面进行剪裁外,不得对画面内容进行任何增加或删减;彩色图片可以整体转为黑白图片,但不能对色彩进行局部转变;可以对影调和色彩等进行适度调整,但应以不违背拍摄对象客观真实性为准。

2. 艺术摄影类

参评者应提供摄影作品30幅,单幅、组照均可。作品旨在表达拍摄者自身的审美理想,对创作题材、形式、风格不作限制,允许提交人工智能技术辅助创作作品,但要求在作品提交时明确标注说明人工智能技术的应用部分。如使用非本人拍摄的素材进行合成的图片须注明,必要时应能够提供该素材权利人出具的授权文件(须附素材原图)供组委会进行审核查验。

3. 商业摄影类

参评者应提供摄影作品30幅,单幅、组照均可。作品以商品、服务理念或消费方式为表现主体,包括但不局限于广告(含公益广告)、人像、时装、建筑、创意等方面内容,对创作题材、形式、风格不作限制,允许提交人工智能技术辅助创作作品,但要求在作品提交时明确标注说明人工智能技术的应用部分。如使用非本人拍摄的素材进行合成的图片须注明,必要时应能够提供该素材权利人出具的授权文件(须附素材原图)供组委会进行审核查验。参评此类的作品,至少须有10幅作品经过实际商业使用(必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4. 终身成就奖

长期从事摄影工作,在创作实践、理论研究或组织工作方面有重要建树,在摄影界有重大影响的,年龄在70周岁(含70周岁)以上的德艺双馨老摄影家可以申请参评。参评人应提供本人代表作20幅,单幅、组照均可。

05

材料要求

全套申报材料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电子版材料以U盘等移动介质存储,连同纸质材料一并寄送,报送材料和作品一般不予退回。具体如下:

(一)《申报表》纸质版、WORD版、有签字或盖章的扫描件各一份;《承诺书》纸质版、有签字的扫描件各一份。

(二)纸质版作品:标准矩形(含3:2、4:3、16:9)照片,长边长16英寸;正方形照片,边长12英寸;宽幅等非常规比例照片,面积不超过180平方英寸。单幅作品不得装裱、粘连,作品说明以背签形式贴在作品背面;组照作品不得装裱,须在背面粘连,作品总说明可以粘连在第一张作品前,分说明以背签形式贴在作品背面。

(三)电子版作品:JPEG格式,单张照片大小一般不低于5MB,附WORD版作品说明。纪实摄影类参评者,如使用数码拍摄,应同时提供参评作品相对应的原始电子文件;如使用胶片拍摄,应同时提供翻拍的完整胶片(带有齿孔、编号或生产商标识片基)的RAW格式文件,必要时应能够提供胶片供组委会进行审核查验。

(四)摄影文稿:参评者对摄影艺术思考或研究的文稿(2000—3000字)一篇,纸质版、WORD版各一份。

(五)关于个人简介和作品(创作)阐述的自述短视频一个,要求个人出镜,5分钟以内,MP4格式,1080P以上。

(六)个人生活照一张,以及其他能够有效证明本人业绩和专业水平的材料,如任职文件、荣誉证书、个人作品集等。

06

推荐途径

参评者均需经有关部门或单位推荐,否则不予受理。推荐部门或单位需在被推荐者的申报表上签署书面评价意见并签字、加盖公章。推荐途径如下:

(一)浙江省各设区市摄协;

(二)在浙江省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全省性摄影团体、行业摄影组织;

(三)浙江省直相关单位、省属院校;

(四)省摄协各专业(工作)委员会。

07

公示公布

由组委会办公室将评选结果报省文联创研处,经省文联书记处办公会议审核通过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公布。

08

特别说明

(一)申报时间为:2026年2月1日至4月30日(以申报材料寄到时间为准)。

(二)评奖组织方受理申报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参评者提交的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交的作品不得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四)参评者提供的作品等申报材料如存在不符合本申报启事要求、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等情形的,组委会将通过有关程序取消其参评或获奖资格。

(五)被取消参评或获奖资格者,组委会将视不同情形和程度,作出批评、通报、禁止参评等相应处理。

(六)举办单位有权在出版画册、举办展览和其他相关宣传活动中使用获奖者的参评作品。

(七)本申报启事解释权归组委会所有。凡申报者,即视为已同意本启事所有规定。

09

联系方式

(一)联系电话:

0571—87020617 / 87039017 陈思源、沈峰  

(二)邮寄地址:

杭州市拱墅区建德路9号省摄协陈思源收;联系方式:0571—87020617;邮编:310006(备注:请在邮件正面注明“第五届浙江摄影金像奖申报材料”字样)。

附件:

1. 申报表

2. 承诺书

3. 作品背签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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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浙江省摄影家协会